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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旅游局 关于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的通知

旅游公告2017-03-27
海拉尔区文化体育旅游局、鄂温克旗旅游局:
    按照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根据近期创建工作重点任务要求,现就我市旅游行 业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海拉尔区、鄂温克旗作为创建工作的核心主阵地,请海拉尔区文化体育旅游局、鄂温克旗旅游局立即组织动员当地旅游星级饭店、景区景点、旅行社、旅游车辆公司、旅游集散中心、旅游纪念品购物场所等旅游企业和窗口单位,充分利用户内外广告宣传牌、宣传栏、电子屏、网络等多种宣传渠道,切实加大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力度,面向社会全力营造宣传氛围。
二、宣传内容要紧扣“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内容“创全国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的主题,结合旅游行业特点,重点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国家旅游局《文明旅游十大提醒语》、《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内容(有关内容可在市旅游局官网“文明旅游伴您行”专栏下载)。
三、各类旅游企业和旅游窗口单位加强创建宣传工作的具体要求,一是充分利用企业户外广告牌、电子屏刊播“创全国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主题宣传口号,要求自即日起10日内完成。二是各类旅游企业和旅游窗口单位要在室内显著位置,设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专栏或专板,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开展有关主题活动,宣传文明旅游的有关内容,要求自即日起7日内完成。三是利用企业网站等网络宣传渠道,刊播有关宣传内容。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是树立和展示城市文明形象、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的系统工程,要认真做好旅游企业和旅游窗口单位的组织动员工作,提高旅游全行业对创建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和积极投入创建工作的自觉性,为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呼伦贝尔市旅游局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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